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省委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“扬帆计划”,帮助在校大学生熟悉真实工作环境、经受岗位锻炼、明确职业方向、积累社会实践经验。校团委决定开展大学生实习“扬帆计划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:
整合全省党政机关、企业资源,带动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实习岗位,帮助大学生在实习实践中深入了解国情社情,树立正确就业观,把准自身职业发展定位,储备工作经验,提升就业核心竞争力。
二、活动时间:
学期内日常实习:
春季学期实习2023年4月—6月;
秋季学期实习2023年9月—12月。
学期内日常实习学生一周至少可在实习岗位工作2天。
暑期集中实习:
2023年7月—8月,连续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暑期集中实习
(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实际需求为准)
三、活动内容:
切实加强实践育人,深度结合我省吸引人才、产业发展等方针,通过组织大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,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、经受锻炼,拓宽大学生社会实践渠道,帮助大学生找准自身定位,树立正确就业观、择业观,为就业打好基础。
四、申报条件:
1.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;
2.学习勤奋、学业优秀,具有创新精神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,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,身体健康;
3.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和文字表达能力,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;
4.综合素质较高,表现突出,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力。
五、活动要求:
1.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动员、选拔工作。须指派专人负责实习学生的招募、推报和日常联系,并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;要选拔政治素质高、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学生参与活动。
2.各二级学院团委要要高度重视,要做好保障,加强日常管理,确保学生实习期间人身财产安全,平安实践收获真知。
六、工作安排:
各二级学院团委收集大学生实习报名登记表(附件2)、大学生实习安全登记表(附件4)纸质及扫描件汇总,请于4月12日下午18:0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校团委办公室1021,扫码件发送至校团委邮箱。
联 系 人:潘海燕
联系方式:13807605808
邮 箱:gqthrxy@163.com